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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养权“潜规则”:孩子明明由我抚养更合适,为何法院还是判了给Ta?

2016-10-08 吴杰臻律师 离婚大师


作者: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 吴杰臻律师



一个家庭的破碎,受伤害最大的,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。离婚时子女抚养纠纷的关键,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。离婚大师推送过《离婚时,孩子归谁抚养?律师教你如何争取抚养权》。


然而,在司法实务中,如何确定抚养权,似乎又不完全是那么一回事


前些日子,我们遇到的一起案件,当事人怎么也想不通为何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对方。


在那个案件里,男方及其父母一直照顾小孩,女方癌症中期,曾经住院做了手术。大量的病历本和医疗票据反映,这几年来女方每个月都要住院一段时间。


男方工作稳定,收入颇高。为了争取抚养权,男方还提供了整箱跟孩子相处的证据。


一审、二审的法官都不约而同,反复问女方:你身体不好,又没有工作,怎么照顾孩子?


但,一审、二审判决都将5岁的孩子判给女方。


判决生效后,男方想找我们申请再审,说无论如何都要将抚养权改判过来!


我问他:在法庭上女方是不是说过类似孩子是她命根,没了孩子就活不下去的话?


他说:是的。


我说:这就对了!既然一审、二审法官都在质疑女方照顾小孩的能力,若女方抚养孩子,对孩子成长极为不利,你以为法官不知道吗?但他们都把小孩判给女方了,你到现在还不明白?一个将死之人,法官的会剥夺了她活下去的希望吗?一个将死之人,谁都惹不起!


司法解释规定:“子女随其生活,对子女成长有利,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。”


但现在女方又不是卧床不起,还是有能力出庭、有能力照顾小孩的嘛!


这就是争夺抚养权的“潜规则”在起作用了。如果打官司都死扣法条去打,可能会“撞大板”。


这个案子里,女方平常都不照顾孩子,怎么可能真心真意想要孩子抚养权?果不出其然,判决生效后,孩子还是一直有男方照顾。


在这种情况下,女方争抚养权,无非是两种原因:一是求心理安慰,二是想以抚养权为筹码多要的钱。人患病了,钱或许是解决生存问题的现实希望。


如果当时懂得这样的道理和预判到这样的结果,或许应该多花精力和成本跟女方谈,协商轮流抚养也可以啊!


男方愤愤不平地说:嚓!我还真没辙了?


我说:现在孩子不是一直事实上由你照顾嘛!你还急着去捅马蜂窝?万一把对方惹恼火了,连孩子都不给你照顾,你能怎么办?


男方说:说是这么说,但名不副实,怕被随时要回去!


我说:你不去惹她,她也没精力跟要孩子。慢慢等待一个时机吧,会等到的。到时候,你再来找我。


男方说:什么样的时机?


恰好明晚知乎直播也是关于离婚时如何争取抚养权的话题,谜底将在直播中揭开。有兴趣的朋友们,可以去听哦!


本次 Live 主要包括以下问题:

* 法院考虑抚养权归属的主要因素有哪些? * 子女两周岁以下,男方该如何争取抚养权? * 子女满十周岁,如何争取抚养权? * 如何固定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归属的证据? * 离婚诉讼前,一方隐匿、阻碍探视,怎么办? * 理性利用轮流抚养制度? * 法院如何判定抚养费、支付方式和离婚后如何增加? * 离婚后抚养权如何变更? *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,怎么办?

【直播时间】2016-10-09 20:00-21:00

报名链接:https://www.zhihu.com/lives/763803260619354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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